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37號15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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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編號 | ISMS-1-00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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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行日期 | 2022-05-18 |
修訂日期 | 2024-12-23 |
版本 | V1.2 |
版本 | 日期 | 修訂說明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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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 | 2022-05-18 | 初版 | |
1.1 | 2022-07-12 | 作業單位統一使用「技術支援服務部」。 | |
1.2 | 2024-12-23 | 部份內容修訂 |
逸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鑑於資訊安全乃維繫各項服務安全運作之基礎,更對品牌信譽有重要的意義,特訂定本政策,宣示本公司提供安全無虞之服務的決心與承諾,並作為本公司資訊安全工作之指導方針,以保護本公司重要資產免受內部或外部,蓄意或意外之威脅。
本公司資訊安全目標為:建置符合國際標準所要求之資訊安全管理系統(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,以下簡稱 ISMS),確保各項服務符合機密性(Confidentiality)、完整性(Integrity)、可用性(Availability)與適法性(Compliance)之要求。
並依各階層與職能定義及量測資訊安全績效之量化指標,以確認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實施狀況及是否達成資訊安全目標。
以簡單、容易記憶且符合資訊安全管理目標為原則,特訂定本公司資訊安全政策聲明為:「服務不間斷,資料不流失,個資不外洩,企業永續經營」。
本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考量內部及外部議題、關注方之需要與期望,以及本公司活動與其他組織活動間之介面及相依性,適用範圍為本公司:「技術支援服務部」。
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包括內容如下,有關單位及人員就下列事項,應訂定對應之管理規範或實施計畫,並據以實施及定期評估實施成效:
為確保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能有效運作,應明定資訊安全組織及權責,以推動及維持各類管理、執行與查核等工作之進行。
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之實施應依據規劃(Plan)、執行(Do)、查核(Check)及調整(Act)流程模式,以週而復始、循序漸進的精神,確保資訊業務運作之有效性及持續性。
8.1. 本文件應至少每年評估審查一次或管理審查會議時進行審查,以反映相關法令法規、技術、業務及相關部門等最新發展現況,確保資訊安全實務作業之有效性。
8.2. 本文件應依據審查結果進行修訂,並經本公司負責人簽核發佈後始生效。
8.3. 本文件訂定或修訂後應以書面、電子郵件、文件管理系統或其他方式告知利害關係人,如:所屬員工、契約客戶、供應商、合作夥伴等。